“共享”之误解
高三(15)林乐凡
共享时代已经来临,路边随处可见的共享单车、手机上共享出行工具的软件“Uber”皆已昭示这一时代的到来。
“共享”意为共同分享,这本该是一件共享双方都可获益的事,但现代人对这一关键词却有着很大误解。“共享”实际上并不意味着共同拥有,更不意味着“共享”双方可以借此窥探他人的生活。有些东西是不能甚至无须共享的,不可借着“共享”之名随意侵犯、打扰他人生活,这是对共享的误解。
本其源,这种误解恰恰是由于产生共享的源头导致的。在这个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网络畅通的时代,个人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可以轻松地了解他人的生活,这是一种信息共享,可却在许多人脑中演变成为了“可以分享他人的一切”。因为容易得到、容易共享,这种误解才像烟雾一样由网络扩散到日常。
有人不禁发问“既然共享时代已经到来,为何有些东西不在共享范围之内?”,其实把视角放在个人身上,这是个很好回答的问题。
首先,现代人的隐私意识提升,街道上很少能看见旧时那种各家各户都敞开大门的情景,什么东西都共享,无疑是侵犯隐私的,有意或无意窥探他人生活,自会为他人造成困扰。正如前段时间爆出的“Facebook信息误用泄露”事件,给许多使用者带来个人利益的损失。
再者,虽然个体生活在社会集体的大环境中,个体无法脱离群体,但是每个个体也应有自己的独特性,有谁不想拥有自己内心独一份的“桃源仙境”,任由自己徜徉?所以桃花源中人再三叮嘱渔人“不足为外人道也”。一心“共享”的渔人背信弃义,“处处志之”,最终“遂迷,不复得路”。这是对这种强行共享行为的拒绝。强行共享如果成功,只能使“桃源仙境”成为人潮汹涌的“闹市区”。周庄、同里成为“商业”的代名词,渐渐失去了自己的独有的美丽,还不可悲吗?
如此说来,对共享的认识与误解实际上只有一门之隔,做这扇门合格的守卫应当本身抱有尊重的态度,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对待那些无须或者不可共享的东西应尊重其存在,不刻意干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然后就是学会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人总是禁不住对未知的东西充满好奇,但却也不可忘记“好奇心害死猫”这一说法,对共享范围之外的事物要主动收敛好奇心,拒绝主动迫使他人共享。 守好这扇门,共享之价值才可最大化,成为当代社会的一大闪光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