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建设】江苏省仪征中学工会会员评家制度

来源:仪征中学 时间:2019-11-13
 

江苏省仪征中学工会会员评家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建设,完善、规范学校职工之家建设活动,调动和激发全体会员和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制定本制度。        

二、会员评家工作由学校工会委员会组织实施,由会员(或会员代表)按照规定,对学校工会委员会和学校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评议。        

三、会员评家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参加会员评家人数一般不得少于学校会员(或会员代表)的2/3。评家活动安排在学校召开职代会期。     

四、会员(或会员代表)结合审议学校工会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对学校工会委员会进行评议。对工会主席(副主席)评议,主要结合工会主席(副主席)述职进行。       

五、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对会员评家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及时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公开评议结果。针对会员评议的集中意见,分别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副主席)制订整改措施,并负责向会员(或会员代表)反馈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六、学校会员评家情况,由学校工会委员会书面上报市教育系统工会和学校党组织并及时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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