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建设】江苏省仪征中学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仪征中学 时间:2019-11-13
 

江苏省仪征中学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达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的要求,以便更好地为工会工作服务,为会员活动服务,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实行的《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之有关规定,特制定机关《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如下: 

1、依据《工会法》、《工会章程》、《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和《江苏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法律法规,坚持“工会经费独立管理,依法建立独立的银行账户”的原则,工会经费须实行单独核算,建立专帐;严格实施财务政策和工会经费审批程序。 

2、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规定和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与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自觉遵守财务工作纪律,不断加强和完善工会财务的管理、监督与制约机制。 

3、设立工会财会人员(可以兼职),不搞账外账,杜绝做假账,严禁私设“小金库”。 

4、在工会经费的使用上,要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应重点用于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工会活动、进行宣传教育、丰富会员业余文化生活以及给职工办好福利等事项。 

5、加强对工会经费的管理,不得将工会经费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项目,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方面的费用,也不得为单位或个人提供拆借、担保和抵押等。 

6、坚持勤俭节约,不能铺张浪费,力求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尽可能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7、切实加强工会廉政建设,坚决防止和杜绝一切贪污、挪用工会经费现象的发生。 

8、对工会经费要实行民主管理,对于较大的开支项目,在编造预算的基础上,须经市级机关工委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付绪实施和动用经费。同时,要定期向会员大会通报工会经费的收缴与使用情况。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和会员的质询、审查与监督 。 

9、会员个人应按工资收入的0.5%的比例,主动向工会交纳会费;机关单位应按工资总额的2%的比例,提取工会费及时向工会拨付经费;基层工会要按2%中的40%部分比例及时向上级工会上解工会经费。     

10、根据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中关于“基层工会如果经费确有不足,影响工会工作正常开展,可按《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商请行政给予补助”的法规精神,在“经费确有不足”的情况下可请求本机关从行政经费上“给予补助”以保证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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