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校秋季田径运动会精神文明先进集体评分标准

来源:仪征中学 时间:2019-10-09
 

 

江苏省仪征中学运动会“精神文明先进集体”

     

 

为了保证运动会隆重、热烈而又紧张、有序地进行,营造团结、奋进的竞赛环境,促进体育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特制定本细则。

 

一、遵守赛场纪律:20分)

 

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运动会,运动会期间除运动员、裁判员外,其他学生应坐在指定地点观看比赛,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不得在场外做与运动会无关的事(包括到教室看书、在球场打球等)。暂没有比赛任务的运动员也应在指定地点就坐。所有学生应佩戴胸卡,运动员还需佩戴号码簿。如违反以上规定,每人次扣2分。

 

二、积极参加比赛:10分)

 

每班须报足12名运动员,少1人扣2分,扣完为止。凡报名参加运动会的运动员都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比赛,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裁判长(方俊老师)请假。违者每人次扣2分。

 

三、争取优异成绩:20分)

 

全体参赛队员应积极投入比赛,争取最好成绩。比赛结束后,各班团体总分将作为评分依据,年级最高得分为20分,以下以1分的差距递减。

 

四、做好宣传发动:20分)

 

各班应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大会情况,特别是运动员团结拼搏、奋发向上和班集体同心协力呐喊助威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的情况,来稿要求注明班级、姓名,每班不少于3篇,否则不予评分。评分依据投稿数、录用数两项,投稿一篇得0.5分,录用1篇得1分,最高得分为20分。

 

五、开幕式班级才艺表演(20分)

 

积极参与开幕式举行的“建国70周年”主题才艺表演活动,表演内容正面、健康、积极向上,有创新、有特色(现场打分)。

 

六、爱护环境、讲究卫生:10分)

 

运动会期间,所有同学均要爱护公用设施和运动器材,同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不随吐痰,不乱抛纸屑、杂物等。比赛结束后,及时清扫本班就坐区域。

 

大会组委会2019.9.10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