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查领取生活补助费人员的通知 各镇(园区)教育核算组、市直学校: 请各校核查领取遗属补助生活费的人员健在情况,如已去世请及时停发生活 费;如是子女上学领取,核实大学是否毕业,如已毕业及时停发。 民师民养人员 2024 年调资时健在材料已核查,材料不需再次报送,但请各 校确定相关人员截止目前仍然健在情况。 核查材料市直学校由学校留存,乡镇学校统一交给核算组留存,12 月 31 日 前上报“2024 年领取遗嘱补助生活费人员明细表”,签字盖章后交至教育局 309 室,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 360649559@qq.com。 请各学校及时准确核查遗属补助人员或民师民养人员情况,知晓去世时及时 停发相关人员生活补助,如不及时停发,超发生活补助费的,须由学校负责追回 上缴财政。 以上通知,希认真执行。 联系人:张春 联系电话:83450308 组织人事科 2024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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