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发电
发电单位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签批盖章 殷元松
等级 特提 ·明电 扬教办传发〔2024〕188号 编号
关于组织参加“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第二期
培养对象教育教学主张报告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事务管理局、市生态科技新城教育管理中心、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直相关学校:
根据《“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苏教师函〔2021〕34号)和《关于组织“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第二期培养对象教育教学主张报告会的函》(苏教科院函〔2024〕6号)精神,为充分发挥“苏教名家”培养对象在全市范围内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聚力推动“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历练和成长,经研究,决定举行“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第二期培养对象教育教学主张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会安排
第二期培养对象教育教学主张报告会设3个会场,在各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举行。
(一)关于李吉银教育教学主张报告会(教育管理)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14:00
2.地点:扬州市育才小学西区校(润扬教学点)报告厅
(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与润扬路交叉口东南200米)
3.报告主题:办一所儿童友好的学校
4.参加人员:市教育局和市教科院相关领导、邗江区教育局及区教师发展中心相关领导、扬州市李吉银名校长工作室成员、市(局)级名校长工作室成员代表、各县(市、区)小学校级领导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下同)。
(二)关于杨宏权教育教学主张报告会(小学数学)
1.时间: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14:00
2.地点:扬州市文峰小学报告厅(广陵区文苑路南50米)
3.报告主题:为差异而教,让每朵花都能绽放属于自己的美丽
4.参加人员:市教育局和市教科院相关领导、广陵区教体局及区教师发展中心相关领导、扬州市小学数学杨宏权名师工作室成员、市(局)级小学数学名师工作室成员代表、各县(市、区)小学数学骨干教师代表。
(三)关于花奎教育教学主张报告会(高中数学)
1.时间:2024年10月16日(星期三)14:00
2.地点: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高级中学分部四楼报告厅
(仪征市长江路99号)
3.报告主题:数学本原性问题提出教学
4.参加人员:市教育局和市教科院相关领导、仪征市教育局及教师发展中心相关领导、扬州市高中数学花奎名师工作室成员、市(局)级高中数学名师工作室成员代表、各县(市、区)高中数学骨干教师代表。
二、报告会内容
1.培养对象围绕教育教学主张做专题汇报;
2.团队成员展示报告;
3.专家点评、互动交流。
三、有关要求
1.请邗江、广陵、仪征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报告会的组织及宣传工作。
2.请各地按通知要求安排参会人员。请各场参会人员登录省教职工培训管理系统完成培训报名工作。
3.各场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全程参加,注意保持会场纪律,手机关闭或静音,勿交头接耳、来回走动。
4.按照要求全程参加并及时填写《学习反馈表》(现场扫码填写)的教师可以获得继续教育学时。
附件:报告会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日
附件:
报告会参会人员名额分配表
地 区 |
李吉银专场(教育管理) |
杨宏权专场(小学数学) |
花奎专场 (高中数学) |
宝应 |
15 |
20 |
10 |
高邮 |
20 |
20 |
10 |
仪征 |
20 |
20 |
50 |
江都 |
30 |
30 |
10 |
邗江 |
40 |
20 |
20 |
广陵 |
15 |
30 |
5 |
开发区 |
5 |
5 |
—— |
景区 |
3 |
5 |
—— |
生态科技新城 |
2 |
5 |
—— |
市直 |
—— |
—— |
市直高中每校2人 |
注:1.以上名额不含各培养对象所领衔工作室成员;
2.培训坚持自愿原则,名额可按需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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