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排】关于年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来源:仪征中学 时间:2024-02-22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本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通知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师参与申报,并于229日前将申报表和复印件装订成一册报送至科研科(710室)李孝勇同志处,电子稿发送至yzyzjks@126.com

仪征市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科研科

2024117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扬教院科研[2024]1

                                                 

                                             

关于评选2023年度教育科研成果优秀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室、市直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强化梳理区域内教育研究成果,提升教师专业为成长方式与品质,鼓励一线教师在教育教学之余加强教育科研,表彰在2023年度(从2023年元月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教育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和教科研工作者。经研究,决定评选“2023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2.各级教研科研单位的教研员、科研员及教育行政部门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在2023年度考评等第在“合格”以上,模范执行职业道德标准。

2、“十三五”(2016年)以来参与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或教研)课题。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A2023年度在省级以上正规报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者(3000字以上);

B2023年度撰写专著一部以上者(时间以专著的版权页为准);

C2023年度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系统征文中获得一等奖者(两次以上)。

四、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没有地区名额限制,择优选拔。各位申报人必须提供相关原件核实,并将申报表和复印件装订成一册

2.教师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凡符合标准的老师下载表格填写,并发电子稿至:yzsjks@126.com

 3.各学校根据标准要主动关心科研成果丰硕的教师申报工作,并于229日将材料上报各县(市、区)教科室(原件必须现场交验),市直学校直接报送市教科院教科所。

 4.各县(市、区)教科(研)室和市直学校于34日前将材料一并上报市教科院。

五、评审办法:

1.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评审,根据结果发文公布。

2.获奖名额:

A、申报人员100名以上: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

B、申报人员在70名以上: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8名;

C、申报人员在70名以下:一等奖5%;二等奖15%;三等奖20%

3.奖励办法:

A.授予证书;

B.科研资助金(待定)。

五、申报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87629513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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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盖章)      

教师姓名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制

2023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执教学科

研究方向

参与课题

研究情况

教育

科研

获奖

情况

奖次

颁奖单位

颁奖时间

教育

科研

成果

(可另

附纸)

   

杂 志 名 称

字数

专 著 名 称

出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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