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本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通知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老师参与申报,并于2月29日前将申报表和复印件装订成一册报送至科研科(710室)李孝勇同志处,电子稿发送至yzyzjks@126.com。
仪征市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科研科
2024年1月17日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扬教院科研[2024]1号
关于评选2023年度教育科研成果优秀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科室、市直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强化梳理区域内教育研究成果,提升教师专业为成长方式与品质,鼓励一线教师在教育教学之余加强教育科研,表彰在2023年度(从2023年元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教育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和教科研工作者。经研究,决定评选“2023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2.各级教研科研单位的教研员、科研员及教育行政部门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在2023年度考评等第在“合格”以上,模范执行职业道德标准。
2、“十三五”(2016年)以来参与市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或教研)课题。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A.2023年度在省级以上正规报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者(3000字以上);
B.2023年度撰写专著一部以上者(时间以专著的版权页为准);
C.2023年度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系统征文中获得一等奖者(两次以上)。
四、 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没有地区名额限制,择优选拔。各位申报人必须提供相关原件核实,并将申报表和复印件装订成一册。
2.教师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凡符合标准的老师下载表格填写,并发电子稿至:yzsjks@126.com。
3.各学校根据标准要主动关心科研成果丰硕的教师申报工作,并于2月29日将材料上报各县(市、区)教科室(原件必须现场交验),市直学校直接报送市教科院教科所。
4.各县(市、区)教科(研)室和市直学校于3月4日前将材料一并上报市教科院。
五、评审办法:
1.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评审,根据结果发文公布。
2.获奖名额:
A、申报人员100名以上: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
B、申报人员在70名以上:一等奖6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8名;
C、申报人员在70名以下:一等奖5%;二等奖15%;三等奖20%。
3.奖励办法:
A.授予证书;
B.科研资助金(待定)。
五、 申报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87629513。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1月9日
2023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单 位 (盖章)
教师姓名
职 称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制
2023年度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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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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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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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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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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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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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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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 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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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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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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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课题 研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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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科研 获奖 情况 |
内 容 |
奖次 |
颁奖单位 |
颁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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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科研 成果 (可另 附纸) |
论 文 |
杂 志 名 称 |
时 间 |
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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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著 名 称 |
出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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