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扬州市教育局 扬教发〔2023〕 号 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 “弘扬宪法精神·传承运河文化”主题演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教育(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市中小学生牢固依法保护大运河意识,推动扬州千年运河之城法治文化的传承与进步,结合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弘扬宪法精神·传承运河文化”主题演讲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传承运河文化 二、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1.各县(市、区)县级初赛,于12月3日前完成; 2.市直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结合实际组织相关活动,推荐选手参加市直选拔赛; 3.全市决赛:拟于12月上旬举办,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活动安排 1.内容要求:演讲要紧扣“弘扬宪法精神·传承运河文化”主题,突出加强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筑牢大运河法治保障等内容,结合个人成长经历或发生在自己身边以及身边人关注的法治故事进行主题演讲。 2.比赛要求:各县(市、区)各遴选出1名学生参加市级比赛;市直学校遴选出2名学生参加市级比赛。决赛时抽签决定演讲顺序,参赛选手在现场进行4-6分钟的脱稿演讲,由评委结合选手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3.相关事项:参加决赛的选手需自行准备演讲稿,若有演讲背景音乐或PPT,请提前做好准备,并在比赛当天提前到场比赛现场进行调试。 4.本次演讲比赛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组织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名,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县(市、区)在12月3日前上报参加全市决赛的选手及其指导教师名单(每生1人);市直各学校在11月30日前上报市直选拔赛参赛人员及其指导教师名单(每生1人),逾期视为弃权。 2.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条件保障,推动宪法教育广覆盖见实效。 3.各地、各校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尤其重点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学生法治水平和素养。要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翟金晶,87361123,邮箱:yzjydds@126.com。 附件:1. 比赛评分标准 2. 选手报名表 扬州市法治宣传教育 扬州市教育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 日 附件1: 比赛评分标准 1.评分办法 比赛采取100分制,以平均分高低确定比赛名次。 2. 评分细则 (1)内容要求:主题鲜明,观点鲜明,内容深刻,条理清晰,有启发性,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号召力。(30%) (2)语言表达:全程脱稿演讲,普通话标准流利,表达流畅,声情并茂,节奏得当,有适当的肢体动作和舞台表现。(30%) (3)仪表风范:穿着整洁,神态从容,大方得体。(20%) (4)演讲时间:4-6分钟。(10%) (5)有契合演讲的背景PPT或背景音乐及视频。(10%) 附件2: 选手报名表 地 区 仪征 学 校 江苏省仪征中学 选手姓名 刘必琛 性 别 男 年 龄 15 年 级 高一 指导教师 孔霞、秦凯月 联系方式 18724098228 17305143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