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已经正式施行一年了。一年来,促进法被用来规范、约束、指导家长行为,维护儿童权益,保障和促进我国家庭教育的发展,带来了家庭教育现状的明显改变,并推动了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围绕促进法实施一年带来的变化、进一步贯彻落实促进法需要采取的措施和行动,本期家教周刊邀请专家学者撰文,从不同角度分享他们的观察与思考。
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一周年了。一年来,这部规范、推进我国家庭教育的法律,正在逐步改变人们的观念和行为,带来了我国家庭教育的巨大变化。
改变,从做好“家长教育”开始
家庭教育的品质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家长的胜任力。家长并不是一个职业,却又普遍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职业”之一。家长看似谁都能当,但是要当好却不容易。促进法在第二章《家庭责任》中强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要求父母“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为了帮助更多家长胜任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促进法实施之后,全国各地中小学的家长学校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不少省份列出时间表,要求尽快实现家长学校全覆盖。举办家长讲座、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和科学理念,也成为学校、社区经常性的工作。改变,正在从家长观念的更新和“第一任老师”胜任力的培养开始。
家庭对孩子成长具有根基性作用,只有家长具备了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了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当好孩子的人生“第一任老师”,才能为立德树人奠定坚实的基础。笔者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家长群体中虽仍存在不同程度的教育焦虑,但有不少家长已经开始反思自己在家庭教育中的问题,并有了主动学习和寻求改变的意愿与行动,这是可喜的变化。
比如江西南昌的一位妈妈曾和笔者交流她在家庭教育方面的困惑与改变。她女儿13岁,上初二了。她的女儿在一篇作文里这样描述自己:不学无术,一事无成,还比喻自己就像“趴在玻璃窗上的苍蝇,仓皇无助,找不到出路”。这位妈妈看完作文后感到焦虑又迷茫,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孩子交流。正当她不知所措时,学校通知家长们参加公益家庭教育系列讲座。这位妈妈在第一次听家庭教育讲座时就意识到,孩子身上的问题,有可能根源在家长自己身上。她说,她和孩子爸爸在家时没事就刷手机,可孩子每次玩手机或看电视的时候,他们就会训斥她或说一些难听的话伤害孩子。通过学习,这位妈妈开始意识到,家长的言传身教深刻影响着孩子的心理健康及行为习惯和品行。认知的改变是第一步,相信随着这位妈妈观念的变化,她和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一定会发生好的转变,孩子也必然朝着更好的方向成长。
引领,从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力切入
毫无疑问,对家长进行培训指导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已经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长期以来,各级妇联在家庭教育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作为群团组织,妇联不具有行政管理权力,在调动家长参与积极性、提高指导服务覆盖率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不少学校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面也缺乏相应的积极性。
促进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并提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
随着促进法的出台,“国培计划”在实施中率先加进了有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培训内容。随后,越来越多地方将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纳入教师专业培训和能力考核体系,对教师提出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力的要求。
学校教师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中坚力量。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有不少教师面对“家庭教育指导”这个新的工作要求时有些心有余力不足。教师们普遍认同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也希望提升自己的家庭教育指导能力,但因为他们的精力和时间有限,感觉有些难以兼顾学生的学习指导和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
要培训好家长、指导好家庭教育,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力。这其中,首先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力。如何既发挥中小学幼儿园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面的主阵地作用,又提升教师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信心和积极性?笔者建议,一方面要加快教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改革和完善,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新要求尽快纳入其中,提升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补充专业力量,分担和减轻教师的工作压力。
在人社部2022年颁布的新版职业分类大典中,首次将家庭教育指导师纳入新职业目录。这一举措将有力推进家庭教育指导队伍的专业化培养,对于各类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规范化运营,也将带来正面的影响。
合力,在全社会力量支持中形成
促进法是一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法律。按照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网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随着促进法的颁布,司法部门对家庭教育的介入和支持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力度。2022年,很多地方法院依法对失职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这些“家庭教育令”的发出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如果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家关于家庭教育的统筹规划也正在稳步推进。2022年4月,全国妇联、教育部等11个部门印发了《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理念的普及、家庭教育制度体系的完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资源的充实、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构建提出了推进意见和规划了发展蓝图,并对家庭教育水平提升的重点任务作出了安排与指引。
随着党的二十大将“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和“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首次写入党的政治报告,进一步彰显了家庭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也必将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力量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氛围、奠定良好的人生基础。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相信随着促进法的日益推广落实,随着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深入人心,全社会必将进一步形成合力,为广大家长赋能,为孩子成长护航,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