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分享】程建平 |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的四大音乐视点

来源:仪征中学 时间:2022-06-22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在体现艺术的综合性、共通性及互补性方面可说是一次跨越性的创新与发展。纵观课标全文,从音乐的视角来看,与之前的音乐课标2001年版和2011年版均有较大变化。检视其中的音乐要义,以下几方面值得关注和思考。

一、学科综合的艺术优势
将原音乐、美术、艺术三个课标统整为《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是这次艺术课标修订中实现学科综合的一大亮点。在设计思路上,1~2年级开设艺术综合课;3~7年级以音乐和美术为主,有机融入姊妹艺术;8~9年级开设艺术选项。这样的课程设置对于一线老师来说是一个新的挑战。如何在教学中最大限度地显现多学科渗透,多视角拓展以及多元化融合等优势互补的效度,值得老师们探讨。

为什么要综合?教材局领导申继亮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任何一项创新、任何一个问题解决都不是单一知识、单一学科能完成的,一定是知识的综合运用。”因此,学科综合是基础教育的基本理念,是人类知识发展本身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趋势。从艺术的发展来看,“诗乐舞”自古源于一家,其共同的本质和“基因”使它们相互联系甚至结合为一体。在现实生活中,颜色的温度、声音的形象、画面的动感、肢体的语义,这种“感觉移借”的现象,常常使人们的听觉、视觉、触觉、动觉等相互沟通转移,进而产生艺术的“通感”效应。从教育的发展来看,其实唱游这种“边歌唱边游戏”的课,是过去小学和幼儿园一门常见的课。我国早在1936年就颁布过《小学低年级唱游课程标准》以及1948年颁布的《小学低年级唱歌游戏课程标准》,其目的就是强化活动化、游戏化、生活化的学习设计,让学生从幼儿园综合活动到小学的分科课程教学之间有一个过渡期与衔接段。

怎样综合?笔者以为要把握好几个联系:音乐与姊妹艺术的联系,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课程的联系,音乐与社会真实情境、与学生个人生活、情感、需求的联系。如1~2年级的趣味唱游教学,就是以歌唱为主,融演奏、律动、即兴表演、舞蹈表演等为一体,开展富有趣味的综合性音乐活动。而3~7年级以音乐为主的有机融入,就要根据教学内容需要,将能够触动学生思维、激发学习兴趣、开拓艺术视野、增强立体感知的舞蹈、戏剧、影视等内容,按不少于10%的课时要求,有效地融入教学主题及艺术实践中,发掘听觉、视觉、触觉、动觉等不同艺术表现形式在相互转换,迁移融合中的通感效应,发挥艺术综合课的育人优势。


二、艺术课程核心素养的音乐表达
根据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课程的育人内涵,艺术课程提炼了“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四个核心素养,体现了艺术的育人价值,明晰了学生通过艺术课程学习所要逐步形成的关键能力、必备品格和价值观念。由于艺术课程核心素养是立于整个艺术范畴的上位表述,因此,将艺术课程核心素养的指向与音乐教学规律和特点予以综合和对接,发掘其中的音乐内涵,形成具有音乐意味的阐释和表达很有必要。

首先,音乐是艺术教育的重要课程,其“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的课程性质与艺术教育“审美性、情感性、实践性、创造性和人文性”的课程性质,二者相互渗透、互为关联。其情感性和创造性更是音乐本质的显著性能与特点;其次,音乐课程“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的课程性质禀赋了艺术教育的内置与外延,与“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和文化理解”等四个核心素养,在语义阐释上高度一致,在内涵指向上密切关联;再次,音乐课程中“欣赏、表现、创造、联系”等四类艺术实践的内容指向,与艺术课程四个核心素养的内涵要义相互渗透、互为关照。

因此,艺术课程核心素养的音乐阐释可表达为:通过对音乐艺术的听觉特性、表现形式、表现要素、表现手段及其独特美感的理解和把握,提高学生对音乐艺术的审美感知能力;通过歌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活动的实践与体验,提升学生表达音乐美感和情感内涵的艺术表现能力;通过对音乐及其他各种声音进行探索及开展即兴表演和音乐编创的实践活动,提升学生表达个人想法和创意的创造能力;通过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和创意实践等途径,理解不同文化语境中音乐艺术的人文内涵,拓展艺术视野,提高学生的文化理解能力。


三、任务驱动的教学新意
本次艺术课标除课程学习内容外,还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分学段设置了学习任务。音乐学习任务有10项,其中1~2年级4项,3~9年级6项(见下表)。


有了学习内容,为什么还要设学习任务?学习内容是课程在规定课时内教师应讲和学生应学的知识与技能,其指向及边界、学习量和度等方面给予了明示与要求;而学习任务则是在规定课时内按要求要学到和掌握到的知识与技能,是学习内容实践化、具体化的体现,也是驱动学习内容达成的有效策略和手段。任务驱动式教学的最大特点是:"以任务为主线、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改变了以往"教师讲,学生听",以教定学的被动教学模式,创造了以学定教、学生参与、师生协作、探索创新的新型学习模式。

怎样实施学习任务呢?可根据学习任务的要求制订任务实施方案,以明晰任务指令、指向、指标和指示等。如下例:

1~2学段 学习任务4:发现身边的音乐
——任务实施方案
任务指令
任务指向
任务指标
任务指示
关注、探究并发现身边声音、音乐及音乐现象。
展示交流,体会音乐与社会生活的关系。主动参与身边的音乐活动。
探索声音高低、强弱、长短和音色特点,探究音乐与语言、与日常生活、与自然现象的关系。

1.能举例说明自然界和生活中声音特点,能用人声、乐器、动作等模仿表现。2.能按节奏朗读儿歌、童谣或诗词,了解音乐节奏、音调与语言节奏、声调的关系。3.能通过广播、影视、网络、CD等方式听赏音乐,养成聆听习惯;乐于参加家庭或社区音乐活动。
1.关注校园内的声音和音乐,关注自己生活和周边自然环境中的声音和音乐现象。结合生活经验,运用形象化方法和手段,认识和理解其规律和特点,可结合其他学科进行跨学科教学。
2.创设音乐情境,如配乐朗诵、班级或家庭音乐会等,发现音乐在生活中的作用;选择有当地特色的童谣、民歌或依字行腔特征明显的诗词歌曲,探究音乐节奏、音调与语言节奏、声调之间的关系。
3.采用探究、合作、交流等方式;通过课外“小任务”“小发现”等与同伴合作或在家长指导下开展活动。参与家庭或社区音乐活动,通过录制音、视频等记录自己音乐生活并与师生分享。利用多种资源和条件,创设平台,鼓励学生展示自己的音乐才能。

在日常生活中蕴含了大量的音乐现象和音乐情景,要指导学生搜集列举,探求归类。激发其求知欲和新鲜感。如学校上下课的音乐铃声、操场上仪式音乐、音乐教室里的歌声、马路上的汽车鸣笛声、人群中的手机铃声、商场里的背景音乐、大街上的广告音乐、广场上的舞蹈音乐等。让学生选取发生在周边的相关音乐情景,让课堂教学融入现实,让学习过程回归生活。


四、学业质量的监测效用
学业质量是学生学业成就具体表现特征的整体刻画,即学生完成学习后的真实“画像”,是教师教学评价的重要依据及学生需达成的学习目标。同时也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依据。艺术课程各学段的学业质量标准按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5个学科分别制定,音乐1~9年级按1~2、3~5、6~7、8~9设了四个学段。各学段学业质量的描述清晰、标准适切、要求明确,尤其是明示了所要达成的核心素养的指向,无论对于教师和学生个体或是评价监测部门来说,均具有很强的可测性、可评性及可操作性。

学业质量与核心素养、与课程内容有什么关系?笔者认为,核心素养是贯穿于教学始终的育人目标——红线;课程内容是渗透于教学实施的具体参照——引线;学业质量是迂回于教学成效的评价依据——标线。由此即形成了以核心素养为主体,以课程内容和学业质量为辅助的“一体两翼”的教学架构;主辅三条线各自把关、分项发力、交叉互动,共同推动教学目标的圆满实现。

作为一线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就要时时把课程内容要求作为“教什么”的依据;把学业要求作为“教到什么程度”的比照;把教学提示作为“怎样教”的参考;把学业质量作为“教得怎样”的标准,最终以学生核心素养的达成水平来检验自己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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