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 州 市 教 育 局
扬教函〔2022〕12号
印发《关于全市教育系统深化提升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经济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关于全市教育系统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2日
抄送:在扬各高校、市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全市教育系统深化提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扬州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标准打赢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意见》要求,现结合我市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攻坚突破年”工作部署,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补齐历史欠账、重构发展逻辑、奠定未来之基为总体思路,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性、全方位、立体化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全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扬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基层学校落地生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统筹教育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
重大风险化解更加有效。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更加严格,风险隐患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控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显著提高,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无责任亡人事故。
本质安全基础更加扎实。积极推广应用人脸识别、访客登记、车辆识别、周界报警、物联感知等新安防技术,师生员工安全风险意识和防范以及学校安全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安全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安全管理政策法规、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实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三、重点工作及实施步骤
(一)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防范。聚焦学校高层建筑、学生食堂、宿舍、教学楼、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实训室、危险品仓库、物资仓库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易发多发部位持续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范重大风险。重点整治学校建筑物或场所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消防设施、器材维保,电气燃气线路、管路敷设及检测维保方面存在的问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按规定配备并持证上岗;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管理,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等。
一是开展“五个一”活动。4月底前,各学校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二是维保消防设施。4月15日—4月30日,各地各学校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与消防维保企业签订维保协议,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性能完好有效。三是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4月1日—11月30日,各地教育部门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并组织验收。
(二)全面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各学校要全面摸清学校燃气使用(包括食堂、浴室、实验室、公寓等)底数,全面了解掌握学校燃气和瓶装(罐装)液化石油气的管线布局、维护保养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瓶装(罐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管理,液化气瓶不得与灶具同处一室,气瓶间和用气设备房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同一房间内不得使用两种以上气源或使用煤炉。
一是学校自查。4月10日前,各学校自查,摸清总体情况、对安全风险隐患进行闭环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二是问题整改与检测。6月底前,各地各学校完成燃气违规使用问题整改,邀请相关机构对燃气安全体检全覆盖并出具相关检测证明。三是提升安全保障水平。7月底前,使用燃气及瓶装(罐装)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全部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三)深化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治理实验室危化品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机制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个人安全防护、废弃物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危化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等环节,各种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使用、检查、操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等。高校按照《 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信息监管平台,持续完善危化品种类、危害特性、存储方式、用途、风险点等档案,实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备案、采购、存储、 使用、处置等实时动态的全周期管理;建立实验室危化品统一集中储存管理机制,特别是危化品使用量较多的高校,结合实际单独设置危化品集中储存点;加大实验室安全经费投入,提高实验室人员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学校自查。4月10日前,各级各类学校组织一次全面的、过细的自查,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二是县级教育部门检查。4月11日—4月30日,各地教育部门完成对所属学校的检查活动,重点是学校实验室危化品管理责任落实、隐患整改、制度建立等情况。三是市级督查、抽查。5月1日-5月31日,市教育局联合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开展对各地督查和对各高校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四)全面提升校车安全工程保障水平。各学校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严格落实学生接送交接、校车出车前检查等制度,坚决杜绝校车“带病上路”,坚决防范交通事故。各地教育部门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坚决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严禁校车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家长不让学生乘坐三轮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不安全车辆。教育自行接送学生的家长和自行上下学的学生,注意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3月底前,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辟校车整治的专题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严重危害性,以及开展此次校车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整治的意义。二是组织摸底排查和执法检查。4月1日—4月30日,各地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人、行驶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统计。对校车经过的急弯、陡坡、临水等危险路段,缺少防护栏、减速垄、提示警告标识标牌等安全设施进行一次排查。以校为单位建立校车管理台账,实行一校一帐、一车一管理,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线路。对校车资格进行审查,强化日常监管,督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5月1日—5月31日)。按照长效管理的要求,教育、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问题整治后不“回潮”。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出现反弹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治理,努力根除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坚持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学校食堂的供水、排水设施,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卫生设施,通风排烟设施,照明设施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应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要规范食品采购程序,大宗食品应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食材食品贮存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定期清理变质和过期食品。落实食品留样规定,每个品种留样量200g以上,留样48小时,留样记录完整、准确,确保可追溯。实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评级良好以上比例达100%(其中优秀比例达到80%以上),“明厨亮灶”实施率达100%,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自查率达到100%。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要求上报。
一是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长(园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做好各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大宗食品原料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和陪餐制度。二是开展春秋季专项检查。春秋两学期,市教育局联合市卫健、市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不断提升“阳光食堂”和“明厨亮灶”建设运行质量。在目前实施率己达10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并完善平台相关信息内容,充分发挥自律和他律作用,发现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四是继续加强宣传培训。暑期,组织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有效提升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学校要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链条、全方位推动本《方案》落实落细。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带头干带领干带动干”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党政班子成员、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好落实,一级带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责任链条,落实学校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闭环整改。各地各学校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各类问题隐患,动态更新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从严从速闭环整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压实目标责任,倒排整改时序,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督查。各地教育部门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化安全生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要联合相关部门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学校限期整改到位。市教育局用“学校常规管理百校行”摄制组,每年督查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不少于100所,进一步强化随机督查促进学校加强安全管理的作用。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市教育局将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市直学校年度综合考核,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作为对各地履行教育职责考评的重要内容。市、县教育部门要用好警示提示、约谈督办、履职考核、监督问责等相关制度措施,督促各地各学校高质量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及学校安全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学校,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地各市直学校认真研究并抓好本《方案》的贯彻落实,3月30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至市教育局安保处,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联系人:陈德胜87113080、白路87366433,邮箱:yzsjyjab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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