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团 要 讯 第 9 期 共青团中央 2022 年 3 月 1 日 编者按: 有效控制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发生率, 提 升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和服务水平, 是 《中长期青年发 展规划 (2016—2025 年) 》 提出的重要发展目标。 去年 以来, 各地团组织以党史学习教育 “我为群众办实事冶 实践活动为契机, 协调推动各部门建设和完善形成齐抓 共管的工作机制, 加强 12355 青少年服务台建设, 坚持 政策倡导和个案帮扶相统一, 促进线上辅导和线下服务 相结合, 帮助青少年解决心理困惑, 更加舒展地学习、 生活和工作。 现编发有关经验做法, 供各地学习借鉴。 — 1 — 加强协作联动 加大信息联通 帮助青少年解决心理困惑、 促进健康成长 近年来, 我国青少年群体的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凸显, 成为共 青团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的重要方面。 各级团组织针对青少年心 理健康需求, 以 12355 青少年服务台为阵地, 建设各部门协作联 动机制, 运用互联网信息科技, 整合心理健康专家、 青少年事务 社工和志愿者等力量, 切实帮助青少年解决心理困惑。 一、 主动加强部门协作, 构建齐抓共管体制机制 各地团组织重视政策倡导和社会倡导, 加强与教育、 卫健、 网信、 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 促进共识、 凝聚合力, 推动形成重 视和支持青少年心理健康的体制机制。 团北京市委发挥依托市青 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将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纳入 《北京市 “十四五冶 时期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 ; 推出 “北京市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2021 年 40 个重点项目冶 , 把未成年人心理 健康、 家庭教育列入其中。 团福建省委组建心理健康教育专项 组, 建设专职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队伍, 有效发挥各地市 团属青少年事务社工作用; 联合福建医科大学, 通过全省 91 家 团属青少年事务社工机构, 打造形成以 12355 青少年服务台为中 枢、 各地市热线分办、 线上线下配合、 辐射全省的服务网络。 团 四川省委与公安、 教育等部门密切合作, 组建由心理咨询师、 志 愿者等组成的心理干预团队, 及时介入 “蓝鲸冶 、 “格斗孤儿冶 、 — 2 — “轻生青年电话求救冶 、 “绵阳某小学生意外身亡冶 等事件处置。 二、 积极运用网络技术, 打造线上线下结合体系 各地团组织重视方法创新和手段更新,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互 联网技术运用, 推动 12355 青少年服务台转型升级, 提升青少年 心理健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团广东省委争取省财政支持, 近 4 年累计投入资金 1700 万元, 建设 “云坐席冶 机制, 发挥 “粤省 事冶 平台作用, 有效整合各地市 12355 青少年服务台力量。 团上 海市委探索互联网心理服务模式下的质量监控与应急机制, 与社 会上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平台深度合作, 开通 “温暖式冶 、 “陪伴 式冶 心理咨询服务。 团云南省委开发 “ 云青护———一部手机护 成长冶 微信小程序, 开辟活动专区、 热点话题、 危机干预等版 块, 实现 “心理咨询、 留言问答、 在线测评、 电话问询冶 多功 能集 成。 团 江 苏 省 委 结 合 少 年 宫 智 慧 化 建 设, 开 发 完 善 南 京 12355 呼叫平台, 搭建呼叫中心及业务系统; 开发 12355 服务台 APP, 涵盖 “线上服务、 专家预约、 公益活动、 志愿服务、 线上 课堂冶 等模块。 三、 及时介入个案帮扶, 帮助解决现实心理困惑 各地团组织重视个案帮扶和危机介入, 重点关注受疫情影 响、 网络游戏成瘾、 涉诉涉罪等青少年, 设计推出相应服务模 式, 有针对性地帮助青少年解决心理问题。 团北京市委面向 107 所中学 5. 5 万余名学生, 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心理健康体检, 建 立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机制, 对有极端行为倾向的学生主动干预 — 3 — 和全程追踪; 开展涉诉未成年人心理援助, 推出 “阳光驻希望冶 项目, 帮助涉诉涉罪青少年弥合心理创伤、 提高社会适应能力。 团云南省委 面向快递从业青年实施生 存 状 态 研 究 项 目, 依 托 12355 青少年服务台, 为快递小哥提供专门心理热线咨询; 持续 开展快递从业青年服务月、 在线 “ 递冶 询、 劳动权益维护主题 直播、 线下心理咨询体验等服务, 引导快递小哥做好自身防护、 调试心理压力。 团福建省委依托省 12355 青少年服务热线, 组织 编写 《抗疫心理援助热线工作指南》 、 《福建省 12355 防控疫情心 理危机干预服务队服务须知》 等, 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公共 卫生知识, 引导青少年以积极心态应对疫情。 团甘肃省委围绕疫 情防控期间青少年关注的热点心理问题, 24 小时在线开展专业 解答和心理疏导, 同时还重点为医护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开展心 理咨询, 帮助疏导紧张情绪、 缓解精神压力。 分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团中央书记处各同志, 中央有关部委, 省级党委分管领导。 团中央机关各部门、 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省级团委主要 负责同志。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22 年 3 月 3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