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1 年仪征市中小学教师资格
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镇(园区)教育协管员、中心中小学(园)、成人教育中心校,市直
学校(园),民办学校(园),教师发展中心,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
知》(苏教师函„2021‟1 号)精神及扬教办函„2021‟76 号文件精神,
结合仪征实际情况,现将 2021 年仪征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
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受理范围及对象
(一)注册受理范围
1.全市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
特殊教育学校、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民办中小学校(含
幼儿园)在职教师。
2.在教研室、教科所、教师发展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电教中心
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可评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
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注册受理对象
1.在以往注册中属于暂缓注册对象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的教师;
2.新录用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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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理范围内学校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录用、试用期满且考核合
格的教师;
4.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已满5 年的教师。
二、注册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注册范围内人员在规定的注册受理期内(10 月11
日—10 月 29 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
进行定期注册申请,打印好申请表(A4 纸打印一式 2份),并按要求准备
各项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需放入档案袋,将附件1 作为档案袋封面。
(二)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教师
资格证原件、申报表、培训学时和学校最近签订的聘用合同或聘书复印
件加盖校印等)进行核实,出具所需的各项证明,于 11 月 1日前完成网
上申请确认工作,并填写附件 2~4。
(三)单位提交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必须于11 月4 日前,将申请
人提交的材料与附件2~4 集中提交给组织人事科(
所有附件A4 纸打印
1 份,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yzjyzzrsk@163.com
)。
(四)注册机构初审。注册机构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无故
逾期不申请注册和无教师资格证人员信息录入定期注册系统,11 月12
日前完成。注册机构提出注册初审结论并公示 7天,公示期满后于 11 月
20 日前上报扬州市教育局复核。
(五)扬州市教育局复核。扬州市教育局组织复核,11 月 26 日前报
省教育厅终审。
(六)省教育厅终审。省教育厅通过网络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及有关信
息。
(七)做出注册结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教育厅终审意见公布注册
结论,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附
页上进行注明,其中教师资格证书上的注册结论打印在教育部统一发放
的注册贴上。注册贴贴在附页上,加盖受理注册的教育行政部门骑缝章。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由受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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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归档保存。根据规定,需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即10 月 29
日起)90 个工作日内作出注册结论。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是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
要内容,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
组织,广泛动员,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严格按照教育部定期注册暂行
办法和《江苏省实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细则(试
行)》实施意见,落实相应责任。要加强纪律监督,对不按规定组织定
期注册的学校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应注册而无故不注册人员要给予相应
处分并给予注册不合格结论。
(二)各单位确认点用户要及时加入相应的工作群(QQ 群号码:
345881825),按照部署积极推进各阶段工作,同时要及早核对教师资格
证信息,确保教师能在申报期限内顺利完成网上注册。
(三)各单位要对定期注册结果运用情况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及时
开展检查,对暂缓注册的教师要根据暂缓注册情形进行分类管理,暂缓
期间不得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对注册不合格人员必须在注册结论
公布后的新学期开始前调离教学岗位,否则严肃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
责任。
附件 1:仪征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 2:2021 年仪征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人员汇总表
附件 3:2021 年仪征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报人员花名册
附件 4:2021 年仪征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未申报人员花名册
仪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
年
10
月
1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仪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 年 9 月 29 日印发
共印 6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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