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使用“扬城扫码通”、“云保安”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推广使用“扬城扫码通”的通知》(
扬控发〔2021〕
58 号
)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利用大数据服务疫情防控的能
力和水平,加强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溯源、流调的精准、数字化支
撑,为精细化社会治理提供平台保证,全面助力复工复产复市复
学,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广使用“扬城扫码通”及“云保安”
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市所有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自然村、旅
游景点;车站、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交通运营场所;商场、超
市、农贸市场、宾馆、餐厅(馆)、影剧院、游艺和歌舞娱乐场
所、理发店、公共浴室、健身运动场所、足疗店、美容店、按摩
店、药店等具有对外营业功能的场所。在重点场所(见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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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扬城扫码通”一体机、二维码、云保安,其他场所使用二
维码、云保安,确保所有场所实现全覆盖,并作为复工复产复市
复学的必备条件。
二、使用方式
方式一:“扬城扫码通”一体机。个人进入重点场所,需由
现场人员进行引导,扫描苏康码或身份证完成登记、核验、通行。
方式二:“扬城扫码通”二维码。
1、单位二维码申领。各单位扫描二维码统一入口或在微信
小程序中搜索“扬城扫码通”,进入主页面,选择“单位管理员
入口”,注册申领单位专属二维码,打印张贴在场所出入口处,
确保进入人员扫码留痕。
2、二维码使用。个人使用微信扫描出入口处二维码,选择
“个人出行登记”,点击进入完成登记、核验、通行。
方式三:云保安。“云保安”作为“扬城扫码通”的补充,
适用于无智能手机的特殊人群,由现场人员扫描身份证完成登
记、核验、通行。
三、工作要求
1、无智能手机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出行。
2、未经扫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单位内部或任何密闭场所。
3、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加强宣传,加强推广,加强指导,
加强监督,确保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4、请各类重点场所(见附件 1)责任主体或主管部门于 9
月
2 日确定具体实施场所(场所名单、联系人、联系电话),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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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防控组,联系人:朱静波,联系电话
18012339692,邮箱:446849200@qq.com。
附件 1:重点场所范围
附件 2:“扬城扫码通”平台简介
仪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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