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设立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唯分数、唯升学倾向,评价指南提出,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
评价一所中小学的办学质量、一名学生的发展质量、一个地域的义务教育质量,怎么评?评什么?教育部18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设立评价指标体系。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围绕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5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关键指标。针对评价中的问题,指南细化了考查要点,如针对唯分数、唯升学的倾向,提出“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的考查要点;针对教师负担重问题,提出“严格控制面向学校的各类审批、检查验收、创建评比等活动,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减轻校长、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考查要点。
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围绕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关键指标。针对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提出“健全作业管理办法,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考查要点;针对教师职业倦怠、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提出“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考查要点。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围绕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提出了12项关键指标。针对少数学生理想信念缺失问题,提出“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等考查要点;针对学生创新精神不足的问题,提出“有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有信息收集整合、综合分析运用能力,有自主探究、独立思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与能力”考查要点。(文/胡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