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活动】学习高二美术音乐学业测试通知

来源:仪征中学 时间:2021-03-05
 
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普通高中艺术(音乐、美术)
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
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
见》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江苏省深化普
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
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现就全省普通高中艺术(音乐、美术)、
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提出如下
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
合改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依据国家普通高中课
程标准要求组织实施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
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积极推动考试评价改革,促进课程
全面开设,引导学生认真学习相关课程,避免出现严重偏科;引
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保障相关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与
学方式的变革,不断提高普通高中育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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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考核。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
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应以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必修
内容的要求为依据,涵盖课程目标的各个层面和教学的各项内
容,适当兼顾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情况,促进学生全部完成
国家规定的相关必修课程的学习,确保课程教学得到全面落实,
确保学生达到课程规定的目标要求。
(二)坚持统筹兼顾。遵循高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相关学
科教育规律,科学设计学业水平考试评价的方式与方法,充分体
现课程性质,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考查与量
化评价相结合,纸笔考试与实践操作考试相结合,通过改革考试
内容与方式,有效促进课程实施与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升育人
质量,避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探索应用现代信息
技术手段改进考试方式,提升考试的实施水平和组织效率。
(三)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设计相关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
方案,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从教学
实际出发,合理安排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在实施过程中主动接受
全方位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考试性质
普通高中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
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组成部
分,其成绩是学生高中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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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四、实施要求
(一)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
实验学业水平考试由设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根据相关要求具体
制定本市的实施方案,并于实施前2个月报省教育厅备案。各普
通高中依据本市的实施方案具体实施考查。省教育厅在考试期间
及考试后随机组织巡视、抽查。
(二)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艺术(音乐、美术)、体
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由于特殊原因不
能参加某科目考试者,需持相关部门证明并经设区市教育局核准
并公示后方能免考、缓考。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可自主报名参加考
试。
(三)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课程
方案和课程内容的通知》(苏教基﹝2018﹞19号)规定的课程教
学进程,在相关学科必修课程学习结束后组织相应的学业水平考
试,具体时间由各设区市在省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总体安
排框架下研究确定。
(四)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考试的
内容及要求,以教育部颁布的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必修课程
要求为依据;理科实验的考试内容及要求,以省教育厅颁布的《关
于调整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课程方案和课程内容的通知》文件
为依据。相关学科具体的考试要求、考试组织及命题要求等见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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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地要创造条件积极探索现代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实践
性、操作性的考试评价技术,改进各学科的考试方式,不断提高
考试的实施水平和组织效率。
(六)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
实验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考试成绩长
期有效。对首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根据本市制定的实施
方案要求组织一次补考。对学生在相关科目的学习与考试中有优
异或突出表现的,应记录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
(七)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
实验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由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
院,供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
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
项重要制度,是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设区
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设区市要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
配合,确保命题、考务、阅卷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以及人员配置。
要提前制定本设区市普通高中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
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并严格依据方案统一
部署考试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根据方案具体实施。
(二)加强过程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关于调整普通高中
2018级学生课程方案和课程内容的通知》,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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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压缩课程授课时间,开齐开足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
健康、通用技术等课程,确保完成必修学分,在物理化学生物科
目的学习过程中开展好实验教学。要加强学校设施设备、师资及
实验员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相关学科的教学需要。要加
强教学过程管理,将学生学习过程的表现作为过程性评价的重要
内容,确保评价的全面、客观、准确。
(三)确保命题质量。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本市艺
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
考试的命题工作。各地要明确命题人员资格标准,依据标准建立
命题人员专家库,强化命题人员培训。要做好命题的自我评估工
作和考试结果的分析工作,并将相关材料及试卷、参考答案、评
分标准等报省教育厅备案,不断提高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
平。
(四)严格考务管理。各地要按照本设区市的实施方案要求,
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技术要求、实施程序等。
对操作性考试项目,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监考教师在本
地区流动,实施异校教师监考制度。要加强安全保密,严肃考风
考纪,健全诚信机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结果公示
与巡考抽查制度,明确免考、缓考及其它特殊政策。各市、县(市、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和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考
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注重评价导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加强
对本地考试情况的分析与研究,诊断教学问题,做好相关科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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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反馈与指导工作,更好促进课程开齐开足,不断提高教学质
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
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省教育厅将建立课
程实施监测制度,定期对相关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六、其他
本意见适用于2018年、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
本意见由江苏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中音乐学业水平考试要求
2.江苏省普通高中美术学业水平考试要求
3.江苏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要求
4.江苏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要求
5.江苏省普通高中理科实验考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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