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扬教办发〔
2021
〕
10
号
关于开展
“2020
年度扬州教育百篇新闻好稿件
”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生态科
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蜀冈
—
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
直各学校:
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更好地讲述扬州教育好故事,决定
开展
“2020
年度扬州教育百篇新闻好稿件
”
评选活动。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表彰一批教育新闻好稿件,充分发挥优秀教育新闻
作品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积极引导教育系统广大通讯员更多
报道扬州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就,大力宣传教
育战线的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提供舆论支
持,营造良好环境。
二、评选范围
参评单位为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城乡管
理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参评作品必须是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
刊、通讯社,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
新闻业务资质并已备案的新闻网站和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首次刊播登载的新
闻作品。学校报刊、网络等校园媒体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三、评选标准
(一)以坚持为教育中心工作服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
实
“
三贴近
”
要求,社会效果好。
(二)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感染力强;主题鲜
明,富于创新;语言生动,制作精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四、截止日期
报送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5
日。
五、报送要求
(一)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
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
业局
推荐、报送参评作品。每家推荐、报送的作品原则上不超过
20
篇。
(二)市直各学校直接报送参评作品,每校不超过
4
篇。市
直学校作品既可以是各级各类社会媒体刊发的作品,也可以是本
校媒体刊发的作品。
(三)报送作品的具体要求
所有参评作品均报送电子档材料,填写《参评表》(见附件
一),各单位同时须填写《汇总表》(见附件二),请将《参评
表》《汇总表》电子档报送至电子邮箱:
745879404@qq.com
,
联系人:柏珏,联系电话:
87310234
。
六、奖项设置
“
扬州教育百篇新闻好稿件
”
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获奖名单将同时在市教育局官方微博、微信以及扬州教育网予以
公布表扬
。
附件:
1.
《
2020
年度扬州教育百篇新闻好稿件参评表
》
2.
《
2020
年度扬州教育百篇好稿件评选汇总表》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
年
2
月
25
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
年
2
月
25
日印发
共印
1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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