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开展扬州市2021年冬春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仪征中学 时间:2021-01-19
 

扬校防组〔2021〕2号

 

关于开展扬州市2021年冬春季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各高校,市直各学校:

为督促做好冬春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排查疫情风险隐患,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将组织开展全市2021年冬春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各校强化责任,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学校平稳有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高校、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查重点

重点督查学校对照《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要求,落实全省学校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情况、学校修订完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防控措施情况以及中高风险等地区来扬人员排查管控情况、学校出入管理、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消毒与通风、隔离观察场所、食品卫生管理等。

三、督查安排

1.学校自查。1月18日前,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督查工作要求,督促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自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有效整改措施。

2.属地督查。1月18-22日,各县(市、区)、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行现场督查。对责任不落实、保障不到位的督促整改,确保每一所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3.市级抽查。1月25-29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扬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地各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场抽查,每组到县(市、区)、功能区督查抽查不少于2个乡镇、不少于6所学校(督查抽查学校类型做到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全覆盖)、不少于4家校外培训机构。

四、督查要求

各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督查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疫情防控保障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附件:1.学校2021年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表

2.市教育局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督查人员安排表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学校防控组(代章)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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