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0 年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副高级

来源:仪征中学 时间:2021-01-09
 
关于做好 2020 年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副高级
教师五级岗位聘用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教育协管员、中心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市直学校,
民办学校:
为做好 2020 年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聘
用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组织
本单位符合相关条件的教师做好申报工作。
一、关于聘用实施方案的修订
根据《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
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7】427 号)的相关精神,由于相关
岗位等级晋升的任职年限有所调整,按照相关程序,对 2014 年
《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进行
了修订(具体见附件 1),请各学校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关于方案中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任职条件的几点说明
1、方案中“近三年来年度考核达合格及以上”对今年申报的教
师是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三年年度考核达合格及以上。(单
位不须提供证明,由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统一核查)
2、晋升五级岗的资历要求:取得高级教师资格,截止目前受聘
副高六级岗位 4 年以上。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被聘用在六级岗
的人员。
3、方案中的条件所有“任现职以来”均指执行中学高级教师职
称工资(具体到月)以后。
4、 据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法定退休年份-聘用实施年份≤2)。
(即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退休的,单位审核,另女高级教师如
在 55 周岁前使用该条件,需作出 55 周岁退休承诺)
三、请各学校严格对照 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副高级教
师五级岗位聘用实施方案》(修订稿)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1 组织符合五级岗位基本条件和任职条件的人员准备相关材料。
需要上报审核的材料:(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
单位负责审核并盖章确认)
1、身份证(仅使用“据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条件的人员提供)
2、高级职称证书或批复、新晋高级职称的聘用核准单。
3、晋升六级岗的岗位等级变动审批表。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各类综合表彰。
4、近三年以来教学工作相关材料,含教学实绩、教学获奖、开
设公开课、辅导学生获奖等方面的材料(由学校提供近三年教学实绩
证明材料,并评定等次,等次为优秀或良好,证明材料由校长签字)。
6、管理工作相关材料。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获奖材料提供
证书。 (各单位在核实的基础上出具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 5。请各
单位核查人务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签字并加盖公章,一旦发现弄虚
作假,将取消造假者的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同时追究单位
责任。)
7、任现职以来,教科研相关材料:①扬州市级及以上论文发表
或获奖、参编教材、出版专著等材料;②课题研究材料。
8、近三年以来指导同学科青年教师情况。(被指导教师获得骨干
教师称号或教学竞赛获奖情况)
9、骨干教师称号材料。
10、2020 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申请表(见
附件 2)
11、符合五级岗位基本条件和任职条件人员评分项目表(见附件
3)
12、各学校初审通过人员汇总表(见附件 4)
四、上报时间
2021 年 1 月 11 日-13 日 至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送并初审材料(
审日程安排:11 日为城区幼儿园、小学和初中,12 日为高中,13 日
2 为农村学校及其他 ),同时将“各学校初审通过人员汇总表”电子版
发送至组织人事科邮箱 yzjyzzrsk@163.com。
附件:1.仪征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修订稿)
2.2020 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申请表
3.符合五级岗位基本条件和任职条件人员评分项目表
4.各学校初审通过人员汇总表
5.班主任或相关管理职务任职年限证明样表
仪征市教育局
202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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