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章》2018年6月29日通过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
坚持从严治团。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从严治团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规治团,建立健全团内规章制度体系。首先从团干部严起,重点加强对团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坚决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按照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团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团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受中国共产党的委托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核心团体会员,发挥主导作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指导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开展工作。
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新团员必须参加入团仪式,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工作需要的,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一般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保持一致。
团的纪律是团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团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团在党领导下的团结统一、完成党赋予的职责使命的保证。团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团的纪律,共青团员必须自觉接受团的纪律的约束。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团员交纳的团费、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关于青少年事业的经费和团的工作经费、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它合法收入。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由中央委员会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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