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活》考点要求
一、公民的政治生活
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国家性质也叫国体)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国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明确规定。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意义。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根本不同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拥有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3.人民民主的特点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1)最广泛的民主
不仅体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最真实的民主
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权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我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3)最管用的民主
表现在制定了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这套制度体系体现了人民意志,
保障了人民利益,激发了人民的创造活力,能够有效杜绝西方国家常见的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开“空头支票”的问题,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避免相互掣肘而导致内耗严重、效率低下的弊端。
4.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1)法律依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被庄严地载入我国宪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5.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
(1)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公民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政治自由: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创造各种条件,保障公民真正享有和行使政治自由。(自由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是相对的、具体的、有条件的;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和法律是统一的。)
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等。
(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
行为准则)
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爱国的表现)
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6.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国家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依法实施处罚方面,对任何公民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司法上和守法上的平等,在立法上是不平等的)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这一原则要求我们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我们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7.我国公民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这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
(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3)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4)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8. 公民应自觉参与政治生活
(1)遵循宪法、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遵循宪法、法律、规则、程序的规定,就能确保有序参与)
(2)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
(3)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回答公民应如何有序参与时还必须结合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三个基本原则及其其他个性化内容)
9.我国的选举制度及选举方式
①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来确定选举方式。
②选举方式必须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要采用符合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选举方式。
③根据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人口多,幅员辽阔,发展不平衡,我国将在相当长时间内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
选举方式 |
含义 |
优点 |
局限性 |
直接选举 |
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的方式 |
每个选民都有直接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 |
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不适用 |
间接选举 |
由选民选出的代表选举产生上一级代表机关的代表或政府成员的选举方式 |
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适用 |
每个选民不能直接投票选举自己心目中的当家人 |
等额选举 |
正式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的选举方式 |
可以充分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
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选民易受误导,积极性受影响 |
差额选举 |
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 |
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余地,在被选举人之间形成了相应的竞争 |
可能影响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被选举人之间的竞争易导致虚假宣传、金钱交易 |
10.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及方式
(1)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
间接方式——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人民意志的人进入决策机关,参与决策。
直接方式——
①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信息是决策的基础,民意是正确决策重要的信息资源。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
②专家咨询制度(有利于提高决策科学性)
专家学者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认证……
③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
公民享有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对同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有利于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④社会听证制度(听证于民是为了决策利民)
(2)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
①(从决策者的角度看):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 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②(从公民的角度看):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 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11.我国的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己选举当家人,是村民自治有基础,也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 …… 凡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都由村民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自己选举当家人,是村民自治的基础,也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
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委会和居委会都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政权机关)
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发展基层民主)重要意义:
①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②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有效的途径
③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
④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
参与民主管理重要意义: 可以学习民主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体验民主管理的意义和价值,从而在民主实践中逐步增强和提高自己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和实际本领。
12.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的渠道和方式
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实行民主监督的合法渠道:
①信访制度
②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一头连着国家权力机关,一头连着广大人民群众)
③舆论监督制度(舆论监督以其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等特点,在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中发挥着独特作用)
④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
13.公民应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
公民应依法负责地行使监督权:一方面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监督权。另一方面,要采用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二、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14.我国政府的基本职能。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就决定了我国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我国政府的基本职能包括:
(1)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保卫国家独立与主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障人民民主,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打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
(2)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经济建设中负有重要职能,主要是宏观调控、市场监管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
(3)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宣传…引导…,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组织和发展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努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4)加强社会建设。
(政府加快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保证人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5)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政府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各级政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政府履行基本职能,有效发挥作用,并不意味着政府包办一切。我国正在深化机构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的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15.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工作的基本原则?
宗旨:为人民服务; 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对人民负责
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的基本要求:
(1)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高度重视……”、“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
(2)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服务意识、遵循规律办实事)
(3)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等)
16.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和要求
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是由法律授予的,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这就是依法行政。
政府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因:
(1)我国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是由法律授予的。
(2)政府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3)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公职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权威;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利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意义)
17. 政府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政府权力的行使包括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
政府必须审慎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科学决策方面,不断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提高决策科学性;在民主决策方面,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决策能够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在依法决策方面,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18.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意义
(1)依据: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理论)
权利是把双刃剑。政府权力运用得好,可以指挥得法、令行禁止、造福人民;权力一旦被少数人滥用,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就可能滋生腐败,贻害无穷。(实践)
(2)意义:①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②才能更好地合民意、集民智、聚民心,做出正确的决策;③才能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和防止工作失误; ④才能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⑤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民,建立起一个具有威信的政府。
(3)关键: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这个体系,一靠民主、一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要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人民能够有效地监督政府权力的运行。加强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就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19.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
目前,我国已经依据宪法和法律,初步建立起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
行政系统外部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
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上级政府、下级政府、审计部门的监督
(我国监察机关是各级监察委员会,它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它与“一府两院”平行,对人大及常委会负责,并接受监督。国家监察机关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20.我国政府权威的树立
政府的权威:是指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得到人民认同的威望和影响力。从根本上讲,政府的权威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民认可和接受,这是区别有无权威的标志。
我国政府权威的树立:
首先,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审慎用权、优化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与人民群众保持和谐关系。
其次,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业绩。政府工作人员应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执行者,脚踏实地不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
最后,要重品行,做表表率。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牢记我们共和国是中华人民的共和国,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奋斗。
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21.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不是自封的,而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人民的正确选择。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政治保证,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就是要确保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具体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和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22.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地位作用、指导思想、执政理念
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地位作用:我国的执政党,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是领导一切的。
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执政理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根本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念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23.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
性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职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其部分职权由全人大常委会行使。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它们与全国代表大会一起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24.人民代表的产生和责职
人民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权利: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
义务: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25.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1)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法律的制定和重大问题决策、对不称职的代表,依照法定程序罢免)。
(2)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3)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2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的政体;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我国的国体)决定的.
(1)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绝不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实践证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
(2)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为了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将它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3)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27.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和优越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1)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
(2)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即政治领导)
(3)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4)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
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优越性(“新”在哪儿):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的根本利益;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我国政党制度的鲜明特色:它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不是什么一党制,也根本上区别于西方的多党制。
30.人民政协性质与职能
性质: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注意:政协不是国家机关)
两大主题:团结和民主
职能: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注意:不行使国家职能)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监督。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31.协商民主
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其渠道有: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
32.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任何国家都是由一定的民族组成的。我国有56个民族,除汉族外,其他55个民族,由于人口较少,习惯上被称为少数民族。我国所有民族统称为中华民族。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是我国重要的国情之一。
33.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1)民族平等。
我国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我国各族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
(2)民族团结。
①形成:在民族平等基础上我国形成了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互相合作、共同奋斗,谁也离不开谁的大团结局面。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②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民族的团结、国家的统一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3)各民族共同繁荣。
原因: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这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34. 我国民族自治的法制化进程
我国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有力保障了民族自治地方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了各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
35.巩固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型的民族关系
我国社会主义新型的民族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①我们应该珍惜、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的民族关系
②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③作为当代青年学生,我们应该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和发
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④坚决反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与破坏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言行作斗争)
⑤拥护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⑥尊重其它民族的风俗习惯;⑦在其它民族群众遇到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
36.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其优越性
我国民族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是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主制度: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实基础:(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由我国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越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37.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主要内容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主要内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A.内涵: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B.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C.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
D.无论信不信教,也不论信什么教,都是公民自由选择的权利,谁也不得强行干涉。
E.全面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3)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4)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
(5)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
38.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
(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履行职权的程序和内容,展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四、当代国际社会
39.主权国家的构成要素、基本权利和义务
主权国家的基本要素:人口、领土、政权、主权
(其中最重要的是主权。主权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
主权国家基本权利: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
义务: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其国际争端。
40.国际组织的含义和作用
国际组织是一些国家、地区或民间团体、出于各种特定的目的,通过签订条约或协议的方式,建立了有一定规章制度的团体。
作用:各个国际组织宗旨不同,职能各异,性质和作用也不相同,对每个国际组织的作用要做具体分析。有的国际组织受某些大国控制。
许多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国际政治、经济关系;调节国际争端,缓解国家间的矛盾,维护世界和平;等等。
41.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联合国是当代国际社会中最具代表性的世界性、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1)联合国的宗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2)联合国的原则:各会员国主权平等,履行宪章规定的义务,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不得对其他国家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集体协作,不干涉任何国家的内政
(3)联合国的作用: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实行人道主义援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联合国也有其局限性。
42.坚持国家利益至上
(1)国际关系
①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国际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②国际关系的内容: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军事关系等等。
③国际关系的形式:是多样的,竞争、合作和冲突是其基本形式。
(2)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国家利益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权益,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而利益的对立是引起国家冲突的根源。
(“国家利益不是抽象的,归根结底是该国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国际关系的实质是一种利益关系”)
43.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
我国的国家利益主要包括: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为什么)
(1)国家利益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权益,维护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对外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与人民根本利益相一致。维护国家利益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正当性和正义性。我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3)我国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
44.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
和平问题:是指维护世界和平、防止新的世界战争的问题。
维护世界和平的必要性:世界和平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世界和平的维护将给各国经济发展和其他全球性问题的解决创造必要的前提。
和平是时代主题的含义:二战后,国际形势总体稳定,和平因素的增长超过了战争因素的增长,争取较长时期的和平的国际环境具有了现实的可能性。
二战后世界和平的总形势:总体和平,局部战乱,世界仍不安宁。
发展问题:是指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问题。
二战后世界经济的特点:总体发展,全球发展的最突出问题是南北发展不平衡。
当今世界仍是贫富悬殊的世界,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还在损害着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和平与发展问题的主要障碍: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改变旧的国际秩序,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国际新秩序。(中国政府主张在国际事务中,坚持正确义利观,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45.世界多极化的发展趋势
世界多极化不可逆转是当今国际形势的一个突出特点。
(1)世界多极化的含义:世界正在形成若干政治经济力量中心
美国、欧盟、俄罗斯、中国、日本等大国和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广大发展中国家是国际舞台上不容轻视的一支重要力量。
(2)世界多极化的意义
世界向多极化发展,是建立在多种力量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基础上,因而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
(3)世界向多极化的发展是一个漫长曲折的充满复杂斗争的演变过程。称霸与反霸的斗争,单极与多极的矛盾,将成为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国际斗争的焦点。
46.当前国际竞争的实质
(1)当前国际竞争的实质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
(2)世界多数国家都以发展经济和科技作为国家的战略重点,努力增强自己的综合国力,力图在世界格局中占据有利地位。
(3)我国应对国际竞争的战略选择:抓住和利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增强综合国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47.中国政府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
为了和平与发展,必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改变旧的国际秩序,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国际新秩序。
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就是要保障各国享有主权平等和内政不受干涉的权利,保障各国享有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保障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利,保障各个民族和各种文明共同发展的权利。
中国的主张和作为,反映了爱好和平、向往发展的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要求,赢得了许多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赞赏和支持。中国人民将继续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48.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的基本内容
(1)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了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2)我国外交政策的内容
宗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基本目标: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基本立场:独立自主
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49.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原因: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由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决定的,是中国政府和人民根据时代发展的潮流和自身的根本利益作出的战略决择。我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要求。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
中国如何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①中国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②中国主张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③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友好合作;④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建立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国际新秩序;⑤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稳妥应对涉及我国领土主权和权益争端;⑥自觉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恪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⑦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综合国力,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我们要构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政治上,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
安全上,要坚持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统筹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
经济上,要同舟共济,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文化上,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
生态上,要坚持环境友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附:1.公民为什么要做某一件事?怎样做某一件事?
(1)公民为什么要自觉参与……?
①必要性:我国国家性质,人民地位、公民权利等。
②重要性:第一,对公民,有利于增强公民主人翁意识,提高政治参与的热情、能力,真正行使(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第二,对社会或国家,有利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地位,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现代化及各项事业的发展。
(2)公民应如何参与政治生活?
要求:依法有序的参与;坚持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各种民主方式的具体内涵、途径(渠道)和要求等。
2.政府为什么要做某一件事?政府怎样做某一件事?
(为什么)①国家性质、人民地位、政府性质②宗旨和基本原则的需要③政府基本职能(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威信、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怎样做)①履行职能②践行对人民负责原则的三点要求③依法行政④自觉接受监督
⑤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政府威信、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需要等)
3.人大代表做了什么事情?为什么要这样或怎么完成一件事?
①法律地位②是行使权利的表现③是履行义务的需要④体现与人民的关系(产生、负责、服务和监督)
4.党为什么要做某一件事?
①性质和宗旨等决定;②执政地位决定;③才能完成三大历史任务 ;④是党加强自身的建设的需要;⑤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需要。
怎样做某一件事?①坚持党的指导思想;②完善三种执政方式;③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④坚持党的领导方式,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⑤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5.民族问题上“怎么样”:
①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共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政治基础);
②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制度);
③坚持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④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我国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反对民族分裂行为;
⑤公民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6.我国在对外关系方面为什么和怎么做?
为什么:①必要性:我国实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国家利益决定国际关系;国家形势的要求;符合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②意义:对我国,为我国的现代化发展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增强我国综合国力,提高我国国际地位;对世界,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怎么做: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经济实力;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建立国际新秩序、建设和谐世界,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