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经济开发区、生态新城、景区团(工)委,市教育局团工委:
根据团省委《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全市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发展团员计划
团中央要求,2025年左右将全国团青比控制在30%;从2020年至2025年,全国将逐步平稳降低发展团员指标。
全市2020年度团员发展总指标为10800个,前期已征求各家意见,并多次进行面上协调,经书记室研究,现将扬州市2020年发展团员名额及编号号段情况(附件1)下发给你们,请按照计划认真贯彻执行。
二、工作要求
1.严格入团标准和程序。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严格执行《团章》规定,年满14周岁方可入团。对未满14周岁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按照入团积极分子加强培养,做好团队衔接。要严格规范“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的入团程序和团市委组织部出台的《关于规范团员发展流程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做好团员发展工作。
2.加强科学统筹。各单位要根据计划,在做好充分调研摸底、掌握基本底数的基础上,注重总量调控、结构调控、区域调控、校际调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2020年发展团员计划,精确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学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请将各单位2020年学校发展团员计划分配表(附件2)报送至团市委组织部。
3.突出重点领域。中学(中职)是发展团员工作的重点领域,县域统筹是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原则。要增强县域统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强化结构调控,做好计划分配,确保组织覆盖。对本区域的各学校各年级学生数、团员数、团学比要有一本“明白账”,摸清2019年底所辖各县(市、区)初中毕业班、高中毕业班及中职毕业班团学比数据。请将2019年底初中毕业班、高中毕业班团学比统计表(附件3)、2019年底中职毕业班团学比统计表(附件4)报送至团市委组织部。
4. 加强工作指导。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指导所属团组织准确理解工作要求、科学分配计划、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抓好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工作,各级团组织2020年新发展团员须在团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杜绝违规发展团员。
各县市区团委、市教育局团工委报送以下内容:(1)各单位2020年学校发展团员计划分配表;(2)2019年底初中毕业班、高中毕业班团学比统计表;(3)2019年底中职毕业班团学比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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