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公共机构联络员:
按照《扬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攻坚战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扬府办发〔2020〕31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苏事管〔2019〕85号)文件要求,为实现公共机构强制“四分类”工作目标,请各公共机构统筹做好本单位和有独立办公地点的下属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制订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设定垃圾减量化措施及量化指标,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职责、管理人员,落实垃圾分类激励约束机制。
二、设施配置
每个办公室配置1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每个楼层公共区域(楼道、茶水间)配置1组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收集容器,单位院内设置集中收集点,收集点配置1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提供单位用餐的食堂要配置1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区域、集中收集点、食堂要张贴相符的分类标识。
三、宣传教育
办公场所、公共区域张贴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培训和志愿者活动。选树单位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四、监督检查
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单位内部管理和党建工作内容。开展垃圾分类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台账,定期公示垃圾清运量。
请各公共机构联络员将有独立办公地点下属单位的《仪征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台账》(电子档)于8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市垃分办。
联系人:朱锦松;电话:89319128、13852526285,邮箱:416046982@qq.com。
附件:仪征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基础信息台账
市城管局垃分办
2020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