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青春不能承受的苦痛
仪征市司法局 卞婷
2020年6月8日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们又见面了!希望在我们一次又一次的见面过程中,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越强。今天我们一起来聊一聊校园欺凌事件。
大家都知道,校园不只是传播知识的殿堂,还是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乐园。作为一个供我们读书和掌握知识的地方,这里承载着我们的梦想,但是,如果这片圣洁的土地上因充斥着暴力而失去生命,将是何等的悲哀啊!“暴力”,它不但可以摧残你的肉体,还可以使一颗纯净的心灵走向弯曲;更能使人的精神受到痛苦的折磨,严重时,能威胁你身边的人的生命安全。
“校园欺凌就是空气,无处不在”,日本校园欺凌题材电影《胜者即是正义》中的这句台词是对校园欺凌现象的真实写照。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繁被曝光。发生地从大城市北京、上海,到欠发达的广西、云南,从东北到海南,遍布中国各地。
我这里有一份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发布的统计数据:2017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2486件3788人;提起公诉3494件5468人。而2016年同期,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97人。对比2016年和2017年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数字的变化不难发现,2017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人数比2016年同期增长了50%以上。
有的同学可能还存在这样的观念,认为同学之间小打小闹再正常不过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即使把人打伤了、打死了,我还是未成年人,不会被判刑的……在这里,我要着重纠正一下这些错误的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校园欺凌行为导致了被害人受伤、死亡的后果,也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所以请大家一定要记住: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伤害,同样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小打小闹有风险、同学交往需谨慎啊!
一、什么是校园欺凌?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校园欺凌的那些事儿。
什么是校园欺凌呢?大家可能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在学校里、学校外都见过,校园欺凌就是一个学生长时间、重复地暴露在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欺负或骚扰行为之中,导致其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情形。
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
1.身体欺凌——以一种不当的攻击性方式反复地对他人进行殴打、踢踹、绊倒、阻拦、推搡、触碰、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
事例:甘肃女生6分钟被打38记耳光
11月23日下午,QQ空间、微信朋友圈热传一则视频,视频中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女学生被两名同学轮番掌掴,视频画面之外,不时传来阵阵狂笑。视频画面中,一名穿校服的女孩站在路边上,被几名年纪相仿、身穿同样的校服的女学生轮番掌掴。在短短的6分多钟视频里,被打女生遭38次掌掴。据了解,这个视频发生在张掖市山丹县第二中学校外,而打人者与被打者均为该校学生。
这里的打耳光就是典型的身体欺凌。
2.语言欺凌——起绰号、谩骂、侮辱、造谣、指责、嘲笑别人;写侮辱性的文字;语言攻击或侮辱其人格;中伤、讥讽、贬抑评论他人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家人或其他。
3.社交欺凌——人际互动中的抗拒、排挤与孤立;分派系结党孤立、诬陷或排挤他人;同伴间的情绪虐待,如冷暴力;恐吓、威迫某人做不想要做的;威胁、命令某人;当众给某人难堪。
事例:安徽怀远火星小学副班长逼同学喝尿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安徽怀远县火星小学13岁的副班长小赐因为拥有检查作业、监督背书的权力,向另外6个孩子要钱。钱没给够,就逼迫他们喝尿吃粪。据报道,经过走访,“副班长的王国”更多细节被披露,在事情败露后“副班长“还威胁要“弄死”其他学生。
以上案例就是典型的社交欺凌的体现。
4.网络欺凌——在网站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分的言论;利用网络造谣传播消极谣言。
从上述相关案件情况来看,校园欺凌行为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校园欺凌具有普遍性。校园欺凌并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而是一个在世界青少年成长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它普遍存在于中小学生中,普遍存在于世界上不同文化背景的各个国家。
二是涉案罪名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聚众斗殴等几类,伤害类和侵财类案件所占比重较大。
三是被害对象以“老实学生”为主,大部分受欺凌的学生在一定程度上有共同的特质,就是“老实、胆小”,部分“好学校”的学生也易被侵害。
四是行为具有反复性。学生间的偶尔捉弄、开开玩笑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较常见,但欺凌行为一旦发生,就会反复出现。如果旁观者对欺凌行为默不作声,或者叫好,就会助长欺凌者的行为,导致欺凌现象越来越多。在办理一起强制猥亵案件中,我们发现起因就是嫌疑人经常在学校捉弄别人,且有旁观者起哄叫好,经常成为一种习惯之后,发展为越来越恶劣的欺凌,最终在其他旁观学生的一片叫好声中演变为一起严重的刑事犯罪。
事例:福建永泰初三男生遭围殴脾被切除 此前被同学欺凌4年
2019年6月10日上午,16岁的永泰县东洋中学初三学生小黄,在结束中考语文科目考试后,难以忍着剧烈腹痛继续参加中考,这才向父母道出了一个藏掖4年多的秘密:自小学五年级起,他就经常被其他同学无故殴打。8日晚,小黄再次遭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围殴,忍痛2天后被送医,却被发现脾脏出血严重,于11日晚,经手术切除了脾脏。
五是校园欺凌往往比较隐蔽。校园欺凌往往很难发现,而且实施欺凌行为一般会选择较为隐蔽的地方,如学校寝室或上下学路上,如有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发生在上下学的路上,欺凌者向路过的学生通过威胁、暴力索财,每天索要一点点,受害学生因为害怕不敢告发。还有一起故意伤害案件,5名欺凌者将被欺凌者拖到校外的小巷子里,进行群殴并扒光衣服。由于此类行为的隐蔽性,家长和老师通常也很难判断孩子是否遭遇到欺凌。
二、校园欺凌有多可怕?
每当看到有关校园欺凌的新闻,我们都会十分的心痛,那些本该天真无邪、可爱乖巧的孩子怎么会变成那样,他们以欺负弱小同学为乐,没有同情心可言,校园欺凌贻害无穷。这会对学生的身心健康的发展,甚至对他们成年以后的人格特征和心理健康都会造成直接的影响。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校园欺凌到底有多可怕?
1.对于欺凌者的危害
对于欺凌者,首先,行为实验表明,当你成为欺凌他人的人时,并不会获益。相反,欺凌者在欺负他人时可能会体验到强烈的愤怒、羞愧、罪恶感。
其次,欺凌行为可能是习得的。很多欺凌行为的实施者同时也有可能是被欺凌的对象,可能是从父母身上习得的行为模式,这类孩子有很高的患有抑郁、焦虑情绪障碍以及自杀的风险。欺凌者并不是胜利和强势的存在,他们的人生并不会好过。据调查,小时候曾作为校园欺凌者孩子,如果欺凌行为没有得到制止和改正,在长大后有更高的风险参与暴力事件、酗酒、吸毒以及犯罪行为,违法犯罪的几率就会增大,他们很有可能在以后的生活中步入歧途。
正如法国著名教育家卢梭在《爱弥儿》一书中写道的“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十二岁。如果在这段时间中还不采取措施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那么它们就会发芽滋长,以后再采取手段去加以改正时,它们已经是扎下深根,难以拔除了。”这句话就适用于校园欺凌者,通俗简单的一句话却道出了深刻的道理。
2.对于被欺凌者的危害
对于被欺凌者,校园欺凌的消极后果不言而喻,校园欺凌会对他们的身体和心灵造成双重伤害,他们遭受的消极行为,会给他们留下阴影。毫不夸张的说——上学路上的每一步都像在走向坟墓。
(1)失眠——在校园中曾受到过欺凌的孩子可能会有更多的睡眠问题,并且问题的严重性随着暴露于欺凌的次数的增多而提高。
(2)心理失常——如果,被施暴者没有到被虐死亡的地步,那么对他的人生就没有影响吗?校园欺凌受害者的抑郁水平显著高于没有遭受过欺凌的孩子。遭受过严重的欺凌行为甚至有可能导致受害者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有一项调查显示,小时候被人长期欺凌的,抑郁的概率是其他人的4.8倍,焦虑是其他人的4.3倍,自杀的概率是其他人的18.5倍。
(3)感到缺乏自信,自尊降低——被欺凌经历越多、时间越长,个体的自尊水平越低。
|